李曙明
  甘當人質
  新聞:6月10日《湖北日報》官方微博報道,當天上午9點10分,一男子進入湖北省潛江市浩口鎮第三小學六(3)班,手拿疑似爆炸物。老師請求讓學生離開,嫌疑人同意了,隨後政府人員趕到,一副書記要求劫持自己,將老師換出,也被同意。11點左右,男子被擊斃。
  點評:寥寥幾行文字,讓人感受到現場的驚心動魄。
  歹徒拿著疑似爆炸物。離他遠一步還是近一步,意味著生與死的差別。從人的本能上講,都願意往後退一步,再退一步。然而,責任卻讓一些人往前走,再往前走。
  在我寫這則短評的時候,用自己換回學生的老師、換回老師的副書記是誰,還不清楚,但在那一刻敢於走上前讓歹徒劫持自己的人,無疑是英雄,大英雄。
  司機“設局”
  新聞:6月10日《新快報》報道,近日有消息稱,警方之前對黃海波嫖娼的通報稱“接到群眾舉報”,這個“群眾”並非他人,而是黃海波的私人司機。有業內人士向《新快報》記者爆料稱:“一位製片人出來說其實是黃海波自己的司機報的警,還說事件女主角也是那個司機替黃海波找來的。”
  點評:“業內人士”聽“一位製片人”說,記者聽“業內人士”說,轉了幾手,他們說的是事實嗎?
  如果是真的,“事件女主角也是那個司機替黃海波找來的”,那麼,司機涉嫌介紹賣淫,攤的事兒比黃海波還大。這報道相當於一個舉報,雖然未必屬實,但實不實要等查了再說。警方不妨找記者,通過他找到“業內人士”和“製片人”。
  也許是有人瞎說,司機被冤枉了。誰是黃海波司機,我不知道,但圈內人知道的估計不少,瞎說對人家聲譽可是不小損害。如果願意,司機也可跟報社、“業內人士”、“製片人”較較真。
  立即拘留
  新聞:6月10日《遼沈晚報》報道,在6月8日上午的一場考試中,遼寧阜新一名考生看手機被監考老師制止,結果這名考生追打老師,致其多處軟組織挫傷、膝蓋錯位而住院。接到報警後,公安機關立即將李某帶走並拘留。
  點評:上周快評,我選擇的新聞事件中,也有一則是考生打老師的,事發陝西,因為燒書被老師制止。當地公安說法是,如果學生需要拘留,為了不耽誤考試,高考後再執行。
  對於遼寧的“立即拘留”,不知陝西作何感想。會覺得不近人情嗎?“再有一下午就考完了,讓他考完再拘留也不遲呀!”這是一種有代表性的觀點,但我還是更贊賞遼寧做法——高考,不是也不應該是被特殊對待的理由。  (原標題:新聞快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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